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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7-316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参照和做大做强的推动力量,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标准和公平竞争的基本依据,是社会遴选服务的参考标杆和评价行业的重要手段,是行会自律自治的坚实基础和参与治理的重要职能。

截至目前,本会在各级道路运输协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在广大道路运输企业的响应和参与下,已经顺利完成了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三批次企业评定组织工作,共评定出二级及以上企业255家,其中特级企业24家,为选树行业模范典型企业,推动行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受到行业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应广大会员单位申请建议,本会经认真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工作。

评定范围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

☆汽车租赁企业

☆汽车客运站

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具体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联系方式

道路旅客运输、汽车客运站、汽车租赁企业,郝志虎010-58731835;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庞亚琦010-58731836;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韩芳010-58731827;

电子邮箱:djpd@crt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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