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式启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申报工作
最新动态
正式启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申报工作
2024-10-238
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自2000年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建立实施以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简称:本会)受政府委托,从先期承担具体评定组织工作,到后期组织行业制订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在全行业组织实施,得到了政府和全行业的肯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顺利实施,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树立良好道路运输行业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本会全面启动第二轮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截至2023年底,本会已圆满完成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前三批评定工作,全国共评出二级及以上道路运输企业255家,二星及以上汽车客运站117家。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制度作为道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制度,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参照和做大

做强的推动力量,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是市场优胜劣汰的客观标准和公平竞争的基本依据,是社会遴选服务的参考标杆和评价行业的重要手段,是行会自律自治的坚实基础和参与治理的重要职能。

本会在各级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简称:驾培协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在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简称:驾培机构)的响应和参与下,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T/CRTAS 7-2024)的编制工作,并于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本会旨在通过开展服务星级评定工作,推动驾培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引导驾培机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向公众社会提供高质量驾培服务。

本会于2024年6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工作的通知》(中道运协发〔2024〕40号),组织开展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工作。应广大驾培机构会员单位申请建议,本会经认真研究,决定自全国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第二轮第四批评定开始,增加驾培机构服务星级评定内容。现将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

1.拟申报四星级、五星级服务评定的驾培机构,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经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初评或推荐后,报本会负责最终评定。

2.拟申报三星级服务评定的驾培机构,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负责最终评定。

3.拟申报一星级、二星级服务评定的驾培机构,向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最终评定。

为确保所有拟参评驾培机构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对于参评驾培机构所在区域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协会,或本级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协会尚未做好等级评定准备工作的,驾培机构可直接向其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直至最终报送本会评定。


申报材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制作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或驾培协会初评通过并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邮寄至本会。

2.填写《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按照《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的顺序和内容要求,汇总整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序号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

3.申报四星级、五星级服务的驾培机构,应提交不少于20张照片和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文件(照片及视频内容格式要求见附件3)。照片和视频文件按附件的顺序进行编号排序,用U盘储存,与申请表一同报送。照片及视频文件应如实反映办公场所、理论教学场地、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场地、教学相关设施设备设施、学员服务场所及设备,以及其他服务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附件3的内容要求。

相关事宜

1.请各省级道路运输协会、驾培协会积极动员组织本省驾培机构参与评定,并配合做好驾培机构服务星级申报评定工作。各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驾培协会在接受驾培机构申报材料、初审材料、指导申报等阶段不应收取费用。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驾培机构可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除申报材料中标明时间期限的,其他申报材料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本会将在2024年第四季度组织召开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七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大会暨2024中国道路运输年会”期间,对通过评定的驾培机构进行通报表扬。

5.本会联系方式:孙跃,010-58731825,zhb@crta.org.cn;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